加强业务金融协调,加大促进消费力度。三部门
发布时间:2025-12-16 10:43
新京报讯 据商务部消息,商务部办公厅、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国家金监会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商贸金融合作更大力度促进消费的通知》。全文如下: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加强工商金融系统合作,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主要消费领域的支持力度,助力提振扩大消费,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深化工商金融系统合作 (一)完善合作机制。地方商务主管部门和金融管理部门要加强沟通、分工和配合,建立健全协调机制建立立足实际的货币政策工作机制,推动解决金融支持扩大消费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完善与金融机构的沟通合作机制、启动专项工作计划等,引导金融机构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丰富金融产品和服务,增加对消费领域的金融供给。 (二)具体实施步骤。结合扩大消费任务,各地商务主管部门将加强与金融管理部门的政策对接、工作对接和信息共享,推动金融资源进一步集聚,保障相关政策措施落实到位。金融机构按照《金融机构指导意见》出台政策要求《关于发展消费金融助力消费金融的通知》和《关于发展消费金融助力消费消费的通知》,组织内部资源,积极提供服务,制定具体实施政策,开展支持壮大消费专项行动。(三)加强政策联动。鼓励各地商务主管部门利用现有资金渠道,积极开展消费促进活动,与金融支持形成合力,更好激发潜在消费。鼓励有条件的地区使用数字人民币智能合约红包,提高提质增效。结合本地实际,探索运用融资担保、贷款贴息、风险补偿等多种方式,加强财政、商务、金融政策协调,引导信贷资金加大投资力度。n 重点消费领域。鼓励有条件的地区通过多种方式支持和参与医疗健康、文化旅游等重点消费项目以及数字、绿色等新消费领域。鼓励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充分发挥各自特色,强化完成优势,共同参与消费促进活动,促进消费改善升级。 2.加大对主要消费领域的金融支持(四)商品消费升级。加强大宗耐用消费品、数码产品等消费金融服务,挖掘商品消费升级潜力。推动金融机构和平台与各大商户合作,进驻商超、卖场,完善分期付款、信用卡、手机银行、数字人民币等产品和服务模式,更好满足消费者的兑换需求。根据客户支付能力和信用情况,合理确定贷款发放比例、期限和利率,对个人消费金额、期限和利率实行差别化政策,加快个人消费消费业务发展。对于汽车交易过程中提前还清贷款产生的违约金,将提供适当的例外和排除。加强金融机构与内外贸一体化各大企业、平台的对接,提供境内外交易对接服务,完善跨境供应链融资模式,支持更多企业内外贸一体化经营,扩大贸易保险承保规模,支持更高质量的外贸产品进入国内市场。凯特。 (五)扩大服务消费。完善“1+n”政策体系,增加服务消费政策支持。结合居家养老、住宿餐饮、文化体育娱乐、教育旅游、养老育幼等基础服务消费发展趋势和特点,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将更好嵌入消费场景、与生态消费融合。发挥服务消费和养老精细化作用,鼓励和引导金融机构在自主决策的基础上加强对接服务,积极向服务消费领域和养老金领域的网络业务主体发放贷款。推动健全重点业务、项目和活动的推介机制,积极向金融机构推介。拓展知识产权等无形资产质押融资服务强化产权和科技成果,培育适合小微企业的金融产品,发展商业保险、商业健康保险、意外伤害保险等保险产品,提高金融对服务消费的适应性,促进服务供给优化。 (六)培育消费新业态。因地制宜推动新消费发展,按照风险可控、经营可持续的原则,积极探索支持首轮经济、绿色消费、健康消费、数字消费、“人工智能+消费”、“IP+消费”等新消费业态新模式的有效金融措施,提供更加丰富多样的金融服务。引导金融机构与社交电商、直播电商等合作,发展适应市场的业务模式互联网的特点。支持金融机构加强实体零售、电商平台合作,拓展“一站式”金融服务。在遵守法律法规、风险可控的基础上,合理适度扩大客户范围,服务“长尾”客户,提高准入性和便利性。支持金融机构和大型企业在符合法律法规的基础上探索扩大消费积分应用。 (七)消费格局变化、多样化。整合融资、结算、保险等综合金融服务,支持消费新业态、新模式、新场景建设,加大对“中国买”系列活动、国际消费中心城市、步行街(商圈)、特色商业街区、15分钟便捷生活区等的金融支持力度。商品市场优化升级、零售创新提升、老字号创新发展,提供全产业链、全生命周期的金融服务。将业务提质、县域增效与农村电商高质量发展结合起来,探索开发专属贷款产品。促进入境消费,持续改善入境旅客支付便利。鼓励金融机构积极融入城乡消费新形势和热点,拓展线上渠道,强化线下服务,积极打造场景化金融服务品牌。 (八)提供消费帮助。扩大县域消费,结合县域商业消费“新市场、新服务、新消费”期等活动提供信贷支持。农村消费升级促进农特产销售并在农产品产销会等乡村振兴相关展示平台提供专业化金融服务。支持农村流通发展,积极满足县县配送中心、商贸中心等新建、改造项目融资需求,更好满足冷链物流设施等项目需求。信贷需求。鼓励推荐信贷项目等定点帮扶合作,加大金融机构对定点帮扶县“融资+智力”的支持力度。优化农村信用环境。三、扩大政府、金融、企业合作(九)共同开展消费促进活动。鼓励金融机构积极参与地方商务主管部门组织的一系列消费促进活动,推出专项活动、专属产品、特色活动,通过消费促进活动触达更多经营主体和消费者,扩大金融服务范围。鼓励金融机构根据本地消费促进多样化政策和场景需求,定制升级人民币智能合约红包数字服务方案,更好满足补贴资金高效划拨、精准准入、政策落地精准的要求。鼓励商家和平台发放消费券,提供更多低息、无息分期等优惠。引导金融机构深化与商户、平台合作,共同开发适应消费行业特点的金融产品和服务,精准捕捉客户,推动灵活促销,构建“政府+金融机构+商户”扩大消费合力。 (10) 行为变量信息共享的多种形式。各地商务主管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消费领域重点项目清单,依托信贷市场服务平台等平台或机制,加强金融机构间共享,便利金融机构提供精准对接服务。完善消费品服务平台,扩大金融机构参与范围。加快消费领域信用建设,促进信用贷款发放。各地依托规范小微企业融资工作机制,通过地方融资信贷服务平台,积极推动和加强与金融机构的小微企业信息共享,促进融资精准化、直接化。加强消费领域融资状况监测分析部门间信息共享。 (十一)开展宣传引导和宣传。加强供需两端合作,定期通报扩大消费金融支持工作进展情况。充分利用工商金融渠道和平台,广泛宣传金融支持消费的政策举措,积极复制推广典型案例,引导企业和消费者用好相关政策红利。同时,加强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引导消费者理性借贷、理性消费。请及时反馈商务部(财政司)、人民银行(信贷市场司)、金融监管总局(政策研究司)的重要工作进展、存在的难点问题和有效经验做法。 C联系人:商务部财务司 刘百川 010-65197273 中国人民银行信贷市场司 马忠义 010-66194197 磐安财政司政策研究政策部 兰曦 010-66278397 李伊林子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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